关于示范性院校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: 学院示范性院校建设专题网站已开始运行,为了加强示范性院校建设动态的信息传递和报送工作,更好、更快地沟通创建信息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,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,认真做好本部门的信息报送,每个部门确定一名政治可靠、工作责任心强、业务熟悉、有较强文字能力的人员担任信息员。 二、要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地收集和报送本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各类信息,重点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、对学院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、具有创新性的改革措施和工作成果等。 三、报送的信息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后,发至516870@qq.com信箱(标注“创建动态”)。宣传组每月将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、质量和采用情况,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。
创建办宣传组 2009年12月31日